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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桥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时间:2021-09-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刑事政策和理念,本着“应听尽听”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工作。9月26日上午,吴桥县人民检察院集中对5起危险驾驶案件和1起污染环境案件拟作不起诉处理。吴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王欣,吴桥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周俊才分别主持公开听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等应邀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第1起案件是任某某、张某某污染环境案,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拟不起诉案件的基本情况,并阐述了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办理情况、相关证据、法律适用及处理意见等方面内容。经对2人进行社会调查,2名犯罪嫌疑人系初犯、无刑事犯罪记录,并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故建议对2人拟作不起诉处理。听证员围绕具体案情及不起诉的法律依据进行了讨论,最终达成一致评议意见,同意对任某某、张某某2人做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听证会上其余5起案件均为危险驾驶案,各个案件承办检察官分别介绍了案情及办案过程。每一个检察官介绍完毕,听证员们都进行认真发问。听证员们认真分析了每个嫌疑人的案情,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决定,给5名犯罪嫌疑人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一定要汲取教训,绝不再犯。

  在嫌疑人陈述意见环节,5名嫌疑人针对自己对法律的漠视、意识的淡薄、酒驾的侥幸等进行深刻检讨,表示今后一定要遵纪守法,坚决克服喝酒驾车的陋习。

  此次听证会的召开充分展示了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通过检察听证方式听民声、聚民智、解民忧、暖民心,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进一步淬炼为民情怀,加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群众满意度,营造全民关心、理解、支持检察工作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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