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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联建“手牵手” 共谋发展“新篇章”——吴桥县检察院与景县检察院签订党建联建协议
时间:2024-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关于“探索建立基层院跨地区、跨层级共建互助机制”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协同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7月3日,沧州市吴桥县人民检察院与衡水市景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党建联建协议签订仪式。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指导处处长李金彪,吴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宁宁,景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立勇,两院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座谈中,两院分别介绍了各自的基本情况,交流分享了各自的特色亮点工作。根据协议,接下来双方将通过组织基础共建、党建活动共办、检察文化共享、队伍交流共促、工作联动共振等多种有机衔接途径,围绕党建队建、司法办案、专项监督、数字检察、检察理论研究等方面,探索创建联动机制,共同打造跨区域检察协作、协同发展成果。


两院检察长共同表示,吴桥、景县相互毗邻,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一直以来两地保持着密切的交流,此次党建联建协议的签订让两地检察机关更加紧密相连,两院要围绕“党建+业务”融合发展理念,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用好党建交流平台,脚踏实地地开展结对共建活动,让双方党员干警“连”起来、文化资源“融”起来、品牌联建“动”起来,携手谋实招、求实效、出经验、建机制、创品牌,全面释放两地检察机关协同发展“1+1>2”的效应,共同打造跨区域检察协作、服务两地协同发展的丰硕成果。


“希望两地检察院要以此次党建联建签约为契机,立足检察职能和吴桥、景县两地特色,围绕合作共建协议内容,找准结合点和突破口,整合资源、凝聚合力、共同发展”,沧州市检察院基层建设指导处处长李金彪表示,“一要凝心铸魂提高站位,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二要践行宗旨为民司法,增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使命感;三要勇于担当融入发展,增强锤炼过硬队伍的紧迫感。共同把合作协议转化为促进双方良性互动、长远发展的实效之举,实现两地检察工作同频共进”。



随后,与会人员来到了吴桥县安陵镇莫家场村革命先烈莫子镇故居,共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接下来,双方将共同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携手并进、共谋发展,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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