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18日在吴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吴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孟祥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吴桥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增强大局意识,着力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五年来,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努力增强服务大局实效。
着力服务经济发展环境建设。认真落实市院《关于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意见》,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服务的十五条措施》。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6人,提起公诉15人。组织开展“打击涉企犯罪、服务企业发展”专项监督活动,在县经济开发区设立派驻检察室,打通服务企业发展“最后一公里”。
着力服务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按照上级院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利剑斩污行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严厉打击重大环境污染和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此类涉嫌犯罪案件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批捕11人,起诉14人,立案侦查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
着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制定了《关于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服务重大工程项目和园区建设,强化对土地招拍挂、工程招投标、资金划拨与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和预防,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现场监督重大招投标项目272个,对杂技艺术中心、吴桥中学迁建、冀鲁连接线翻修等50余项重大工程进行了专项预防,依法提出纠正违法违规意见11次。
着力服务打好脱贫攻坚战。扎实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与扶贫、民政部门密切配合,围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开展“精准预防”,帮助完善规章制度。抓住扶贫项目申报、审核审批、资金发放、检查验收等重点环节,立案查
办贪污养殖扶贫资金、粮食直补款、危房改造资金等犯罪案件13件16人。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以法治反腐理念为引领,适应反腐斗争新常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五年来,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5件5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34件38人,渎职侵权案件11件16人。涉及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7人。
积极查办上级交办重大案件。坚持把配合中央、省纪委审查案件和承办上级院交办案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协助中纪委审查了国家安监总局原局长杨栋梁、神华集团原副总裁华泽桥、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邓崎琳等人涉嫌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集中力量查办了高检院、省院、市院指定管辖的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原司长刘克强、原巡视员张艳明、原处长于军,邯郸热电厂原厂长郭景洲、副厂长王海东等人贪污贿赂大案要案13件14人。
注重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坚持把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依法查办惠农扶贫、医疗保险、征地拆迁等领域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1件24人。积极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惩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共立案侦查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1件16人。
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建立起“党委领导、社会参与、检察主导”三位一体的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机制,不断强化行业预防、社会预防、项目预防和警示教育。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分析研究,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17件。强化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依托“法律超市”、“法律大篷车”、“法律大讲堂”等载体,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600余次,深入乡镇和县直部门开展警示教育17次,发放预防宣传材料18000余份,为有关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572次。
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促进平安吴桥建设
坚持以社会治理创新理念为引领,依法打击犯罪、防控风险、化解矛盾、保障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黑恶势力、“两抢一盗”、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诈骗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2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80人;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656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580人。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快批捕起诉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犯罪案件,有效地震慑了犯罪。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司法办案的始终。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刑事和解、释法说理、量刑建议等工作,努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全面实行不批捕、不起诉答疑说理制度。对犯罪情节轻微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捕43人,不起诉58人,办理刑事和解案件56件。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决防止因处置不当引发涉检信访问题。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9件,均依法办结。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方便群众通过视频直接向上级院反映诉求。
积极开展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参与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深入分析刑事犯罪特点和趋势,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社会治理、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7件。如针对我县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多发的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并向县委、政府写出书面报告,建议从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开展检查清理,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打击力度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不批捕2人,不起诉4人,封存犯罪记录8人,努力做好教育挽救工作。进校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5次,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近年来,我县未成年人犯罪逐年下降,由原来的每年10余起减至1至2起。
四、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以权力监督和权利保障理念为引领,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积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刑事立案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31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3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追捕漏犯15人,追诉漏犯15人,追诉漏罪18条,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1次。组织开展了对公安机关立案后未报捕、未移送起诉、“另案处理”等案件的专项监督活动。加强审判监督,依法提出刑事抗诉6件12人,已改判2件2人,发回重审2件5人;发现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8件次。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件。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依法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45件次,对28名在押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28人;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28人;组织开展了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行动,清理出未交付执行罪犯4人,监督收监执行2人;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6人;经省、市院指定管辖,立案查办了河北太行监狱监区长霍健及干警安阳职务犯罪案件1件2人。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健全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格局,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调解等提请市院抗诉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件。针对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件。开展了执行案款集中清理监督活动,提出检察建议5件。与14个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工作监督配合的暂行规定》,针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25件。开展“净化审判环境,打击虚假诉讼”、“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发挥了积极的监督作用。
五、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坚持以司法公信理念为引领,牢固树立规范司法意识,着力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强办案规范化管理。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和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教育引导,形成规范司法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认真学习遵守高检院《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严格执行高检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依法保障律师执行权利等各项制度规范,注重发挥模板化办案的示范指导作用,努力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司法行为的发生。
加强办案全程动态监督。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全面启用办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所有案件全部网上运行。充分发挥在办案期限预警、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等方面的专门监督作用,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文书使用、办案程序中不规范的问题。
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加快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完成了远程庭审指挥系统、远程提讯系统、远程案件讨论系统和刑事执行检察信息中心建设,推动“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六大平台建设与应用。强化科技素能应用培训,增强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努力打造“智慧检察”。
加强检务公开工作。完善公开载体,建立了检务公开大厅,开通了“一网两微一端”,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对吴桥检察局域网进行了更新改版,充实丰富内容,创刊了《吴桥检察》内刊。推进公开内容向司法办案延伸,公开重要案件信息49条、法律文书217份。
六、落实各项司法改革措施,增强检察工作生机与活力
坚持以司法改革理念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确保了司法责任制改革扎实稳步推进。
完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严格按照检察官入额比例不超过39%的要求,经实绩考察、民主推荐、考试考核和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18名检察官进入员额。未入额人员进行转岗定岗,对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别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
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根据省院关于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指导意见要求,按照依法设置、规范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经省院批准,我院把原有14个内设机构统一整合设置为11个职能部门。
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认真落实省院司法办案权力清单制度,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摸索实行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模式;建立检察官业绩综合评价体系,健全完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
七、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检察人员职业素养
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理念为引领,加强全面从严治检,教育检察人员始终坚定信念、忠诚履职、公正司法、清正廉洁。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四个意识”。积极组织开展“爱沧州、做贡献、干成事、出亮点”、“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和党员志愿者服务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干警铸造忠诚品格,坚定职业操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率先垂范、以上率下,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培树典型、对标先进、警示教育等形式,弘扬新风正气。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大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干警积极参加省院“河北检察大讲堂”网络培训和市院组织的“学读修补练”、“一季一考”等活动,有计划地开展业务实训、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强化对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的培养使用,通过办案实践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一院一策解难题、一院一品创特色”活动,促进了工作层次和水平的提升。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和“一问责八清理”等活动,对机关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扎实整改。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党内法规、条例、准则等,增强遵规守纪意识。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大检务督察力度,确保了检察队伍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五年来,因工作表现突出,我院共有7名干警受到中纪委致信表扬,1名干警被评为“河北省模范检察官”,4名干警受到省院表彰,23名干警受到县委和市院表彰,我院2015年被市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五年来,我院始终坚持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以《检察工作专报》等形式及时向县委、人大、政府领导汇报上级检察机关重大决策部署和本院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公正司法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参加座谈和检察开放日活动,虚心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五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展,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力度仍需加大。二是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检察改革发展需要,缺编严重,人员老化,专家型、复合型人才不足问题仍较突出。三是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还不够高,科技手段对司法办案的促进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全面从严治检要求落实得还不够有力,个别干警精神状态不佳、工作标准不高、作风不过硬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检察工作主要安排
2017年,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和检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县委和市院总体工作部署,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继续深化省院“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总体工作布局,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大力提升司法公信,为全面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县作出新的努力。
一是进一步树牢新的发展理念,服务全县走好发展新路。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县委“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发展新路,“工业强县、杂技兴县”发展部署,“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杂技旅游产业化、农业现代化”发展目标,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服务等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着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进一步履行好检察职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黑恶势力、“两抢一盗”、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暴力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妥善化解矛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忠实履行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职能,坚持工作不松、力度不减,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面深化诉讼活动监督,加强对有案不立、插手经济纠纷、刑讯逼供、枉法裁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尊重和保障人权,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三是进一步强化改革意识,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措施。坚持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统揽各项检察工作,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凝聚改革正能量。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部署,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等改革。注重改革的内部深化,苦练内功,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四是进一步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坚持不懈地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和公开公正规范的理念,健全考评考核、监督制约、检务公开等常态化工作机制,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建设“智慧检察”,更好地发挥信息化建设成果对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的保障促进作用。
五是进一步全面从严治检,打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严格执行党的准则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检察队伍建设各个方面。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深入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忠诚履职,奋发作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