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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桥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及反贪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18-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吴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次会议文件(3)

  吴桥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法律监督及反贪工作情况汇报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孟祥环

  (2017年103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现在我代表吴桥县人民检察院,汇报今年以来开展法律监督及反贪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执行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实效。

  (一)依法开展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坚决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侦查活动违法等问题。积极开展市院部署的对公安派出所的专项监督活动,共调阅执法案卷681册,发现并纠正了一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今年以来,共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16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 2件,立案监督数量同比增长150%。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中,发现并追捕漏犯4人,追诉漏犯10人,其中追诉吴桥县立坤农资服务专业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2人,追诉吴桥县慧鑫农产品销售专业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7人,有效地维护了被害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共发现并纠正公安机关扣押物品清单无见证人签字、对被害人不告知权利义务等侦查活动违法11件次;对公安局现场勘验检查不准确、环保局处理污染源不及时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4件,均被采纳并予以纠正。特别是我院在工作中发现并查办了一起公安干警挪用取保候审保证金10万元案件,增强了监督的实效。

  (二)依法开展对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量刑不当以及违反法定程序案件的监督,对免予刑事处罚、缓刑判决、超出量刑建议幅度以及职务犯罪案件的判决,实行市县两级院同步审查,共同对拟抗诉案件进行把关,有效提高了抗诉质量。对判决未生效的刑事案件,共提起抗诉2件5人,已改判1件1人,另1件4人市检察院已抗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判决已生效的刑事案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4件4人,全部得到市检察院支持,市检察院已按审判监督程序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发现并纠正法院判决书送达不及时审理超期限等审判活动违法7次。

  (三)依法开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我院以创建“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为契机和抓手,切实加强驻所检察工作。与县看守所、武警中队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以及春节、国庆等敏感时期,会同食品卫生等部门执法人员现场排查隐患,及时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安全隐患。发现并纠正看守所监区手机信号屏蔽不全、监室押犯存放食品过多、已决犯与未决犯混押等监管活动违法4次;开展了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活动,纠正超期羁押2件;对4起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办案部门变更强制措施,办案部门全部予以采纳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发现并纠正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档案不全、不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违法情形4人次;发现1名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再犯罪问题,向原判决法院提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检察建议,现正在办理收监手续。上级院要求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案件专项检查,发现并纠正被执行人财产未执行或部分未执行12人。

  (四)依法加强对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结合贯彻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努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按照上级院要求认真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专项工作,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件。对水资源使用费、污染环境罚款收缴不及时等问题,督促水务、环保等部门依法履行职责13件。与银行、信用联社等金融部门建立长效联系机制,对存在还贷高风险的坏账、呆账,支持相关金融部门起诉6件。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针对县城北环路交通事故频发的问题,及时向交警大队提出安装限速摄像头、合理设置信号灯的检察建议。目前,交警大队已对信号灯进行了重新设置,限速摄像头设备已采购,正在准备安装。召开了由16个行政执法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了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开展了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月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

  (五)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按照上级院要求,以环保、食药、质检等部门为重点,持续开展了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活动。通过受理举报控告、走访座谈及查阅行政执法案卷等途径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线索,依法监督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今年以来,共监督环保部门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件3人,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其中詹程浩污染环境案、车阳阳污染环境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积极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与食药、烟草、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行政执法机关办理案件情况,有效避免了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有案不移和失职渎职问题。

  二、反贪工作情况

  在面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特殊时期,我院严格落实上级院关于反贪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扭住办案不放松,确保工作力度不减、办案节奏不

  (一)坚持狠抓办案不动摇。我院认真贯彻市院反贪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早谋划、早安排,反贪办案工作取得新突破。共立办职务犯罪案件91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8件9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2人;贪污100万元以上大案2件2人;上级交办专案1件1人;涉及科级干部2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人。我院查办的吴桥县社会保障所工作人员邱朝亮涉嫌贪污社保资金407万元大案、吴桥县梁集镇牟家庵村原党支部书记牟义桥涉嫌贪污土地转让金、粮食直补款103万元案件、吴桥县司法局原局长时金岭涉嫌贪污、受贿共计24.4万元案件、中集建设集团北京第二分公司负责人杜明权涉嫌单位行贿124万元件等,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

  (二)全力查办上级交办案件。经最高检层级指定管辖,我院立案查办了中集建设集团北京第二分公司负责人杜明权涉嫌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原主任鲍学全行贿124万元案件。今年2月份以来市院抽调我院许满志等5名干警参与中纪委办理民政部福彩中心专案。我院坚决服从市院统一调配,克服人手不足的困难,全力予以支持和保障中纪委和市院有关领导对我院干警在专案中的出色表现给予充分肯定。

  (三)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惩防并举,打防结合,不断强化行业预防、社会预防、项目预防和警示教育。根据高检院和中国邮政集团的安排部署,启动“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工作,利用邮政投递员走千家、进万户的优势,开展预防宣传。截止目前,我院通过邮政网点发行法律宣传资料2.3万份。通过“法律超市”、“法律大篷车”接受法律咨询260人次,免费代写法律文书40余;“法律大讲堂”深入到县信用联社、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开展警示教育5次。积极为县政府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土地招拍挂、工程招投标等提供法律咨询,现场监督重大招投标项目55个。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分析研究,对办理的多起贪污挪用扶贫资金案件、邱朝亮贪污社保资金案等进行剖析并提出预防建议。

  三、其他工作情况

  在做好法律监督和反贪工作的同时,我院坚持把维护稳定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司法改革各项措施,大力加强检察公信力和队伍职业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新进展。

  (一)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审查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632人,提起公诉4761人。不批捕46人,不起诉33人。结合办案,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化解缠访积案1起。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186人次,均依法办结。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报告会2次,举办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二)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现已完成内设机构整合、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责任制等项改革。截止目前,我院实有入额检察官16名,检察官助理5名,书记员8名,法警3名,司法行政人员5名。入额院领导认真落实亲自办理案件制度。

  (三)大力加强检察公信力建设。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引导培养广大干警形成规范司法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发挥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公开平台作用,编发《吴桥检察》报刊4期,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45件,法律文书64份。完成了远程提讯、远程庭审指挥、远程案件讨论、远程接访等电子检务工程建设

  (四)全面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和领导班子建设,班子成员积极发挥带头作用,牢固树立团结协作意识。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党员“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全面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今年有1名干警被沧州市文明委评为“最美检察官”,有2名干警被县委评为“十佳政法干警”。认真开展县委部署的“五星级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我院已连续三次被评为“五星级文明机关”。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成效不够明显。

  二是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特别是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犯罪力度不够,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

  三是编严重、人员老化、青黄不接,办案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

  五、整改措施及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司法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一是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准备工作讲政治、顾大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决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按照上级部署,切实把改革落实到位

  二是善始善终做好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工作。重点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同时加快已立办案件的侦查终结和审查起诉工作

  三是严把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质量关。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

  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积极履行提起公益诉讼职责,争取尽快见到成效。

  五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治检,大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强学习教育和培训。协调上级院做好编人员招录工作,确保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院将以这次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检察工作报告和评议检察工作为契机,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记使命,奋发作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县、美丽吴桥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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